“圆梦班”遴选学生必须为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具体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信品正;孝敬父母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生活俭朴,自强自立。
(二)成绩突出,在同等分数条件下,优先照顾以下几类学生:
1.家庭经济困难,年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。
2.孤儿及单亲且家庭困难的学生。
3.本人或父母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4.城乡低保家庭子女。
5.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灾祸的学生。
6.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。
7.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。
8.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