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举办集体表演活动,统一服装是必须的,要么买,要么租。不过在网购发达的今天,似乎又多了一种选择:就是先网购,表演结束后,再利用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规则退货。最近,河北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就这样操作了一次,他们网购演出服穿完后就选择了集体退货!
商家说,“随机挑出两三件衣服,吊牌被摘了,裤腿都是脏的。”平台自动退款给了学生,学校电话又打不通,商家崩溃到只能发视频“伸冤”。7天无理由退货,穿完就退,这不是薅羊毛嘛?有人说,“试穿族”是一个足以搞垮电商的神秘组织,看来还真不是危言耸听!
不少网友也对商家表示同情和声援,纷纷说,“穿过后再退款太不道德”“几十块钱这些大学生就把自己的诚信给卖了”“质量差可以不穿直接退,而不是表演完了再退”。还有网友认为,这些学生之所以能钻这样的“空子”,和平台的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“极速退款”等条款有很大的关系……
最新消息称,被这些大学生“占便宜”到崩溃的商家又发了一条视频,称事情已经得到妥善解决,对方“已经道歉并且原价赔偿”。网络上发生的问题最终通过网络得到了解决,这个商家应该说是幸运的。事实上,近年来被一些自私的消费者如此“薅羊毛”到崩溃的商家不在少数。
此前有报道称,在网购平台中甚至已经形成了有预谋、有组织的“恶意买家”,套路之多令人应接不暇,不仅损害商家利益,也影响市场诚信。其实对于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,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和消法都有类似的规定,就是买卖双方要遵循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守商业道德。
买家滥用后悔权,卖家应该有申诉和维权的渠道,平台也应该有警告和“黑名单”制度。要提升商家售后自主权,对优质店铺减少售后干预,在提高消费者体验时也不让良心商家吃亏。不管怎么说,买卖双方都该公平、诚实、守信,“穿完就退”无限制滥用后悔权,“貌似很聪明,但是不善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