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
渠县公安局
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
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依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,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规定,通告如下:
一、国家法律明令禁止赌博行为,凡利用棋牌、麻将、骨牌、骰子、电子游戏机、“二八杠”、“炸金花”、微信红包、网络赌博机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,依法予以打击惩处。
二、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3人以上赌博,抽头盈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,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,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;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,从中收取回扣、介绍费的,构成赌博罪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、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,而为其提供资金、场所、交通工具、通讯工具、赌博工具、经营管理、网络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空间、通讯传输通道、费用结算等条件,或者为赌博场所、赌博人员充当保镖,为赌博放哨、通风报信等直接帮助的,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。
四、参与赌博活动,不够刑事处罚的,依法予以治安处罚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五、赌博违法犯罪用作赌注的款物、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,依法予以追缴;赌博用具、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、交通工具、通讯工具等,依法予以没收。
六、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;为索取赌债实施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、强迫交易、抢劫、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
七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充当“保护伞”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,一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,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线索,共同与赌博等违法犯罪作斗争。
举报电话:110(24小时) 0818-7216228、7305966(上班时间)
特此通告
中共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
渠县公安局
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2月2日